安徽一律师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殊荣
阅读1743次 时间:2010/4/26
     近日,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联合对全国各地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孔维钊律师榜上有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据了解,这是我省首度获此全国殊荣的执业律师,也是安徽省惟一榜上有名的律师。

  在13年的执业律师生涯中,孔维钊律师以“求是,不畏艰难;公正,不畏权势”作为执业理念,坚信法律的力量能够实现公平、正义、尊严。他不畏困难代理了多起在国内较有影响的案件。代表性成果有为安徽“烈女”洪招娣在广东求学期间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指引,2005年代理北京大学某支教志愿者猥亵男童案、2007年代理少女月月受性侵害案件、2008年代理安徽一女大学生报考警察被诬体检出梅毒案、以及巢湖四少年刑讯逼供案、劣质柴油烧伤男童案件、阜阳劣质奶粉案件等,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其中2005年代理的警察刑讯逼供未成年人学生案件直接推动“讯问未成年人监护人在场的制度”写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孔维钊律师长期关注烟草危害青少年问题,9年前他曾和全国的律师发起过“未成年人烟草诉讼”,就是这场诉讼推动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警示标志规定。他还和著名律师佟丽华推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参与发起“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其成员已经发展到4000多人,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协作网络。

  作为公益律师团队代表人物,孔维钊律师被人们亲切的称为“在妇女儿童维权领域高调奏响公益琴音”。曾被司法部推荐参与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评估督导工作,作为律师第一次参与国家级《两纲》评估督导工作,工作成绩获国务院妇儿工委书面表扬。他长期关注和研究家庭暴力问题,多年来义务担任安徽省反家暴志愿律师,同时兼任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在法律援助受到家庭暴力和重婚侵害的妇女案件中,孔维钊律师积极为受害妇女寻找证据,不畏风险、不惧强势、不计辛苦,最终为受害妇女的合法权利赢得了证据上的支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受援助妇女满意度达到百分之百。2007年,被授予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特殊贡献奖,2009年被评为安徽省保护妇女儿童优秀律师。

  13年来,孔维钊律师为了妇女儿童维权公益事业义无反顾,踽踽前行,为安徽省各级妇联组织的法律培训授课50余次,法律援助各类妇女儿童维权案件70余件,提供咨询4000次。与安徽省妇联、淮南市妇联紧密合作,推出众多特色鲜明的法律援助项目与服务举措。在田间地头、工厂车间、街道社区、学校等地方,人们能看到孔维钊律师为妇女儿童维权的熟悉身影。在一些群众眼中,孔维钊这一名字已经成了公益律师的代表性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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